本报记者裴昱北京报道
2022年1月1日,作为全球最大自贸区的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正式生效。在逆全球化思潮沉渣泛起和新冠肺炎全球疫情不确定性导致的经济增长预期分歧的背景下,RCEP正在给全球带去某种期望。
根据RCEP的相关程序,从2022年1月1日起,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总计10个国家,将在进出口贸易、投资等领域,履行RCEP协定文本中的相关约定。这10个国家中,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4国为非东盟成员国,其余6个国家均为东盟成员国。
灵活谈判
RCEP的关税减让措施开始落地后,对于企业而言,会带来更为直接的实惠,直接的正面影响,就是成本的下降。
“第一单按照RCEP协定进口通关的货物,应该是在深圳皇岗口岸。”2022年1月1日晚间,一家大型外贸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条线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记者查阅相关通关记录信息,这一单进口于2022年1月1日零点完成通关,通关货物是5.6吨反射膜,其原产地为日本。
一位手机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反射膜广泛应用于手机、数码相机的生产,是一种关键的原材料。日本、韩国是这类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中国的电子消费品企业常年都会进口这类产品,RCEP的关税减让措施开始落地后,对于企业而言,会带来更为直接的实惠,直接的正面影响,就是成本的下降。
相比于RCEP带给原材料进口企业、出口企业的红利,在社会层面,感受更为直观的则是进口消费品关税水平的调整,以及可能带来的在零售终端环节的价格变化。“比如我就更关心进口食品未来是不是能更便宜。”一位在外资企业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在谈及RCEP时,向记者表示。
多位曾参与RCEP相关研究的人士告诉记者,RCEP的关税减让,是分国别、分阶段的,“比如,中国和日本谈定一个关税减让表,中国再和新西兰谈定一个关税减让表,这些按照国别的关税减让承诺,再分年度阶段进行,例如,第一年,一个产品的税率从基准税率降到多少,第二年降到多少,第二十年降到多少。”其中一位人士向记者解释说。
这种谈判方式的优势在于灵活务实,有利于协议的达成,而这种制度框架设计下,与进口产品关税减让有关的消费红利,则是一种长期性、阶段性释放的过程。这种消费红利,也因进口产品的原产地而有所区别和不同。
阶段性释放
产品目录非常细致,时间跨度也都是在20年的时间维度上。
“单就进口减让关税这一领域而言,中国和RCEP各国的关税减让表非常长,几乎每个国家都有200~300页,产品目录非常细致,时间跨度也都是在20年的时间维度上,这是一个非常系统性的工程。”前述大型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条线负责人告诉记者。
他所供职的企业,有大量农产品进口业务,而近年来,中国国内对于进口肉、奶制品的需求逐年增加。在他看来,在这一领域,随着RCEP的生效以及逐年关税减让的推进,消费者一端的红利将逐步释放,“这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他说。
新西兰是RCEP中农产品出口较多的国家,其在肉、奶制品方面有较强的产业竞争力。记者掌握的中国与新西兰订立的“中国关税承诺表”显示,在“未浓缩及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科目中,“按重量计脂肪含量不超过1%”类目的基准税率为15%,在第一年会降低至14.3%,第二年将会降低至13.5%,第三年将降低至12.8%,以此类推,在第七年将降低至个位数9.8%,在第二十年降低至零关税,即0%。
“在和新西兰谈的关税减让中,乳品、蛋品、天然蜂蜜是专门的一大科目,既要考虑到国内消费者的需求,也要综合考虑全局性的因素,因此,分阶段减让,是比较现实、科学的选择。”另外一家大型食品贸易企业政策研究部门的人士向记者分析。
例如,在这一大科目中,“浓缩、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乳及奶油”类目中的“粉状、粒状或其他固体形状,按重量计脂肪含量不超过1.5%”类产品的关税,在前十年中,都维持10%的基准税率,自第十一年开始逐年减让,至第二十年时,达到零关税的水平。
牛肉“待遇不同”
根据RCEP的制度框架,相同类产品,在不同国别之间的关税减让,也可能存在不同。
在牛肉方面,与新西兰的关税减让表也采用了类似的方式。“在鲜冷牛肉类目下,不管是整头还是半头,是去骨的还是带骨的,第一年的关税水平就已经下调了,在冻牛肉的类目下,也是这样的减让节奏,第一年关税水平就下调。”前述大型进出口企业的业务条线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掌握的中国与新西兰订立的“中国关税承诺表”显示,在冻牛肉类目下,去骨肉的产品其基准税率为12%,第一年即减让至11.4%,第二年减让至10.8%,第三年减让至10.2%,在第四年就会减让至个位数9.6%,到第十二年减让至5%以下,在第二十年时实现零关税。
不过,根据RCEP的制度框架,相同类产品,在不同国别之间的关税减让,也可能存在不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各国之间不同的产业结构、产业竞争优势来决定的,在农产品领域也是如此。
记者查阅中国与日本订立的“中国关税承诺表”,在“鲜冷牛肉、冻牛肉类目下,在基准税率之后的历年减让关税幅度表格中,均显示为“U”。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与澳大利亚订立的“中国关税承诺表”中,在“鲜冷牛肉、冻牛肉类目下,在基准税率之后的历年减让关税幅度表格中,均显示为“U”。
在记者掌握的《中国关税承诺表说明》中,对于显示为U的内容解释为,“对于本减让表中每一削减阶段以‘U’表示的关税条目,应免除任何削减或取消关税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