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被问询
在近期多家银行定增材料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问询的重点涉及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房地产业务风险、房地产企业股东营业情况等等问题。
某城商行定增的审核意见显示,证监会要求银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房地产相关贷款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授信及贷款金额、客户信用状况、是否逾期等,说明上述贷款相关监管指标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形及风险。
该行在回复证监会询问的材料中表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监管要求为不超过22.5%。据了解,2019年末,该行该指标为22.05%,较接近监管指标“红线”,此后该占比有所下降,2020年末为21.75%,2021年6月末为20.09%。
对于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监管一直严格管控。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分析人士认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投向房地产的借贷设置了“安全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除房地产信贷业务外,证监会在另一家城商行定增的反馈意见中提出,该行前十大股东中有几家房地产企业,让该行补充披露授信集中度、第一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关联方授信及贷款情况等等。
之所以重点关注降房地产业务,周茂华认为:“主要还是防范少数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国内对房地产态度明确,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银行与房地产关系方面,满足刚需与改善型住房需求,满足合理房企融资需求;防范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遏制房地产炒作,避免局部楼市非理性繁荣;同时,推动银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加大小微、民营企业,制造业等重点新兴领域支持力度,稳就业,促内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娄飞鹏表示:“监管关注房地产业,一方面是稳定银行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是关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防止风险在银行和房地产业之间传导。2022年银行房地产业务可以重点围绕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