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期货董事长罗满生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明确了国家对期货市场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增加交易者信心。在总结期货市场三十多年的发展经验基础上,《期货和衍生品法》在品种上市机制、期货公司业务范围、保证金多样化等方面做出了创新性安排,从而发挥立法前瞻性和先导性作用,处理好稳定性和灵活性之间的关系,为市场改革创新提供支持。同时,《期货和衍生品法》将促发展和防风险并重,从交易机制、监测监控、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风险防控安排,确保期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
值得注意的是,《期货和衍生品法》将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作为重中之重,专门在总则中规定建立和完善风险监测监控与化解处置机制,依法限制过度投机行为,防范市场系统性风险。
“《期货和行生品法》既是市场促进法,又是风险防控法,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在罗旭峰看来,《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出台,为强化风险防控,牢牢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提供了重要抓手。该法通过保证金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中央对手方制度、期货监测监控制度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置机制等构建了全流程、多方位的风险防控体系。
程小勇亦分析指出,《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将国际业务引入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这意味着具备杠杆效应的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将更加规范的发展,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发挥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期货和衍生品法》坚持统一监管,强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有效防范和消除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之间可能存在的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
强化衍生品交易监管
中国证监会表示:“《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制定,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的基础上,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其中之一便是重点规范期货市场,兼顾衍生品市场。
据了解,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法律性质、基本定位总体相同,二者深度融合、功能互补、紧密相连,共同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程度不一。证监会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从市场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考虑两个市场:一方面,系统规定了期货交易及其结算与交割等期货市场基本制度,确立交易者保护体系,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运行,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等。另一方面,将衍生品交易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充分吸收二十国集团在全球金融危机后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主协议、终止净额结算、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基础制度,并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使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有法可依”。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对记者表示:“加强衍生品交易监管和完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开展营销活动等方面对衍生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都非常重要,草案三审稿突出考虑这些方面既是对二读后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及时反映,也说明了立法部门对衍生品市场交易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高度重视。这些方面的加强和完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衍生品市场交易,防范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稳步发展。”
具体来看,韩乾认为,从近年来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实践来看,强化对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管,是抓住了衍生品交易尤其是场外交易风险处置的关键。从国家立法的高度提供相关法治保障,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和交易,有力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权益。按照国际有关组织的定义对衍生品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有利于统一各界认识,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今后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完善衍生品交易报告库制度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吸取的重要教训,通过报告库的建设着力提高衍生品交易的透明度,落实穿透式监管,实时监控相关主体交易行为,对于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重大金融危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韩乾指出。
程小勇亦认为,《期货和衍生品法》将衍生品业务纳入监管,对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均进行管理,进一步赋予了衍生品交易的法律地位,认可了衍生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当前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发布套期保值公告的A股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000家,远超过2020年全年的489家,而截至2022年4月,已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参与套期保值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