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媛北京报道
近日,教育领域一则“普职不再分流”的消息引起大众热议。据了解,该话题源于5月1日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业教育法》)。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在招生考试制度、高等教育体制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其中对普职分流的描述从“分流”到“协调发展”。这个描述的变化到底是否说明取消了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职业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又将如何?
“新《职业教育法》确实取消了‘分流’的提法,而是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但这并非不少家长所期待的大幅提高普高录取率或者取消中职。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如何设计新的高中教育发展模式,至关重要。”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强调说。
“取消普职分流”误解的背后
据了解,《职业教育法》对于普职分流的表述经历了几次变换。
初二学生家长王晓阳仔细查了新《职业教育法》原文,“我发现并没有之前一些媒体报道的‘取消分流’这种提法,只是新《职业教育法》中不再有“分流”的提法。
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记者发现,此次新《职业教育法》中不再有“分流”的提法。正因如此,有不少舆论将此解读为“取消普职分流”,认为这是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的福音,可以有更多学生进普高,实际上这是对“取消普职分流”的误解。业内专家指出,“‘取消普职分流’不是弱化中职教育,而是要按‘类型教育’新思维,以普职融通模式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提高职业教育培养质量和地位。”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误读和理解偏差的背后起因是新《职业教育法》中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新《职业教育法》对普职分流的描述从“分流”转变为“协调发展”,这几个字的变化引来很多议论。
“就像一些家长认为的那样,新《职业教育法》出台后,会让更多的孩子进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明确本科职业教育,高考后填报志愿会有更多选择。”王晓阳对记者说,她所在的家长群里有人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的政策落实,比如增加高中学位等问题。
据了解,《职业教育法》对于普职分流的表述经历了几次变换。1996年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
此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曾明确提出:“要将应届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也提出:“职普比例较低的地区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而在2021年的修订草案中,对“普职分流”给出了明确的规划: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最后,在最终版本中,修改为“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对普职分流的描述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几字之改深意在哪儿? 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志起表示,今年2月23日教育部召开的新春系列第三场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取消中考后普职分流”的说法做出明确回应。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应该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做法和共同趋势,也是我国“十四五”时期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重任。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既可以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又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空间和通道。同时,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坚持普职分流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依据现行招生政策分析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的普职分流比例为6.5比3.5,各省普职分流比例各异。从招生环境看,我们必须分流。但对于普职分流的比例,相关立法并未给出刚性的要求,比如,江苏等工业发展比较领先的省份,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情况较好。此外,因为江苏的普通高中学位相对紧张,因此,学生中考后升入职业学校成为常态,这一比例能达到5比5,甚至以上。但对于北京这一类城市,普职分流比差异较大。去年,北京普通高中录取率约为69%,职业学校录取率仅为31%。对于新《职业教育法》‘让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的说法,也并不符合各地实际情况,要视各地学位和当年报考学生人数而定。”
职业教育机遇与挑战
储朝晖认为,家长观念和社会环境仍是制约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北京劲松职业高中餐饮服务集群主任向军表示,“我们学校在用人单位的反响非常好,人才供不应求,因为这么多年的实训分配率基本上没有低于95%,以我现在主要管理的餐饮服务集群为例,专业主要是中餐烹饪、西餐烹饪和高星级酒店服务这三个。我们做过一个调研,在北京的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这类大酒店中,71.2%的行政总厨、厨师长及餐饮部经理都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向军认为,职业高中的优势在于培养的人才对于职场和市场有非常高的敏锐度,因为职业高中所要培养的是应用型的人才。
显然,只要对接出了市场的需求就会产生很多有前景的专业课程。而这些课程也是王晓阳这样的家长所关注的,“作为普通家长,我最近非常关注职业教育,也看到了很多文件,我的感觉是国家非常重视普高分流,重视职业教育,还给了职业教育很多的资源,所以我认为未来该领域会有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前景。”
另外,王晓阳发现人社部每年都会举办一些职业技能大赛。“有一年的职业技能大赛的冠军是做物联网的,他就是职高的,当时就已经被BAT几大互联网公司争抢,年薪开到了100万元。所以就职业教育而言,如果能找到有市场需求的领域,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选择一个好专业,对孩子未来是很有利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成都市某职业高级中学的负责人说,他们这几年的招生情况不太乐观,成都市的学生占比在百分之十左右,九成以上的学生都来自偏远地区。“虽然成都也算是准一线城市,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及硬件支持还不够,我们地处成都市区,在教学楼建设方面很难扩张。职业高中的困境主要在于家长的认知,家长担心职业高中的教育环境”。
储朝晖也认为,家长观念和社会环境仍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依法但不能靠法。法律只能起到约束作用,但具体落实还要看地方政府和社会执行。”普职分流应更加重视技术和过程性评价,尊重学生的天性,而非以分数定发展。
“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健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因素。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应用型人才发展多样化需求,合理规划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另一方面,要把中职教育自身办好,提升自身的质量,在普职融通上下功夫。”对于目前职业高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熊丙奇指出,落实新《职业教育法》,遵照发展类型教育的思路,当推进普职融通。即以类型教育与普职融通的方式,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实现普职协调发展。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人才需求情况自主确定职教规模,同时要结合高中发展形势,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中多样化办学。
“还当完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学术人才与技能人才平等发展。新《职业教育法》规定,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这一规定,部分普通高校也将通过职教高考招生,这是建设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重大突破。对于高等学校来说,是否举办职业教育,不是按学校身份而定的,综合性大学中培养技能人才的专业,进行的其实就是职业教育,这些专业完全可以通过职教高考招生。如果职教高考制度得以建立和完善,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将大为改观。综合高中的技职课程,也将会吸引更多学生选择。”熊丙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