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柯瑾北京报道
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近日银保监会对外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将环境、社会、治理(以下通称“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将自上而下推动银保机构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指引》中首次提出了银行保险机构应重点关注ESG风险。而如何识别、防范ESG风险将成为下一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抓手。
此外,《指引》还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而这对未来银行信贷和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产生重要影响。
重点关注ESG风险
银行保险机构不仅对客户本身ESG风险进行评估,还需要重点关注客户的上下游承包商、供应商的ESG风险。
根据《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投融资流程管理,做好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ESG风险管理,完善贷后和投后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ESG风险管理。
在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在ESG实践方面起步较晚,但通过吸收消化西方披露标准与评级体系,结合国情积极开展了有益的尝试。例如,工商银行与标普道琼斯指数旗下Trucost公司早在2017年即开展ESG评估的研究与指标建立;华夏银行开发了“中证华夏银行ESG指数”和“中证ESG120策略指数”;邮储银行发布了“STOXX中国邮政储蓄银行A股ESG指数”等。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认为,ESG企业评价标准是揭示金融风险、为企业提供融资、帮助转型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应以控制ESG风险为抓手。
《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不仅对客户本身ESG风险进行评估,还需要重点关注客户的上下游承包商、供应商的ESG风险。
“ESG包含要素广泛,涵盖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对ESG指标进行评估,能更好识别、防范和处理外部冲击对银行机构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告诉记者,“对银行机构而言,应尽快将ESG要求纳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制定符合ESG理念的战略框架和具体发展目标。二是要建立ESG管理组织架构,通过成立专业委员会进行ESG管理决策等方式落实ESG管理责任。三是探索建立ESG数据体系,利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开发尽调工具,建立企业ESG数据库。四是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将ESG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流程,建立ESG负面清单制度,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那么,银行在操作中应如何识别以及防控ESG风险? 中投协咨询委绿创办公室副主任郭海飞表示:“银行应当制定针对客户的ESG风险评估标准,对客户风险进行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应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客户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措施。”
“银行需要加强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根据客户及其项目所处行业和特点,制定ESG尽调清单和要点,可委托第三方专业ESG机构,确保调查全面、深入、细致,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对存在ESG重大风险和严重违法违规的客户,应审慎授信和投资。”郭海飞表示。
此外,郭海飞认为:“银行应当对存在重大ESG风险的客户实行名单制管理,积极行使作为债权人或股东的合法权利,要求其采取风险缓释措施,包括制定并落实重大风险应对预案,畅通利益相关方申诉渠道,建立充分、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寻求第三方核查或分担风险等。”
资金投资方向转变
要求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是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将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转型成效较好的企业和行业。
《指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会改变银行信贷和保险资金投资的方向。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实质上是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执行更高的绿色低碳标准,将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转型成效较好的企业和行业。对银行机构而言,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也是履行负责任投资者承诺的体现。”汪惠青表示。
郭海飞表示:“要确保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助力污染防治为主要方向,重点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在信贷和投资资产中不断扩大绿色低碳资产规模,逐步减少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资产配置,加强对高碳资产的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制定高碳资产信贷投资转型计划与路径,通过一定时期的转型金融倒逼和低碳资产组合配置,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银行机构需要摸清资产组合的碳足迹,在碳减排问题上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加大对绿色低碳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支持高排放行业的低碳转型发展;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提高ESG投资透明度。”汪惠青表示。
此外,《指引》还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有利于绿色金融创新的工作机制,在依法合规、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推动绿色金融流程、产品和服务创新。
从产品创新层面而言,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田轩在撰文中指出,创新性的绿色金融产品需要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而当前我国碳市场缺乏足够的长期投资资金,导致产品创新受到约束。
田轩认为,应通过政策激励措施将中小银行、中小企业纳入绿色金融市场,拓宽绿色金融整体产品规模。融合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与传统金融产品创新,尤其是要拓展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绿色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市场范围。
下一步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银保监会还将持续提升绿色金融创新与服务能力。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深入研究经济绿色低碳转型路径,积极稳妥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碳减排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加强专业培训和人才储备,优化绩效考核,有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