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柯瑾北京报道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为经济和社会的血液,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
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高度重视,强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从近年来金融业监管部门的政策可以看出我国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强力决心。党的十九大以来,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首的三大攻坚战取得胜利,其中金融风险防控是重中之重。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金融业顶住压力,实现了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均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
同时,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实践证明,筑牢金融安全稳定网不仅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畅通循环,也是我国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持续深化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国际金融合作的应有之义。
依法治国完善金融稳定法律体系
筑牢国家金融安全稳定网,需要多层面的合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中信建投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黄文涛解读认为,这体现出在新征程阶段重视程度提升,这也是为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而金融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备受关注。“一般而言,金融安全稳定既包含金融系统稳健运行的内容,也包含主权国家金融活动免受外部干扰和操纵等内容。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核心,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织密织牢金融安全的“大网”,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发布的文章《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金融法治体系建设》提到,要从全局角度把握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下一步推动出台、修订《金融稳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一批重大金融立法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而《草案》在完善金融稳定制度顶层设计的同时,明确了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的相关细节。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覆盖面广,有助于拓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资金来源,在存款保险制度之外建立起更加市场化的维护金融稳定和处置金融风险的机制。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将与保险业、信托业等保障基金一起,共同构筑起更加全面牢固的金融安全网。”
杨海平表示,筑牢国家金融安全稳定网,需要多层面的合力。“一是立法层面应该充分考虑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治理的要求,考虑金融安全冲击的应对。二是综合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确保金融基础设施安全有效,基于有效运行的金融基础设施,开展对金融风险的预警、监测。三是微观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的有效配合。四是应对外部冲击、干预、制裁的机制、策略和预案。”
改革开放夯实防范化解风险基础
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是护航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开幕之后,金融行业纷纷表达出维护金融安全的决心。
据报道,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表示,中国平安将继续做好一系列工作,其中包括: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在服务经济大局中行稳致远。坚决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全方位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全力维护金融安全。未来,中国平安仍将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坚持“守法+1”合规经营,严守金融风险底线,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几年,我国有效处置了影子银行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服务普惠性增强,金融监管与时俱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能力不断增强。
未来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仍任重而道远。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何德旭在文章中指出,一方面,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需通过优化结构、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来夯实金融安全的根基;另一方面,有效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能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在杨海平看来,经过前几年的努力,中国金融风险总体收敛,外部冲击相对可控,金融运行处于安全边界之内,但金融风险是动态的,各领域风险也是互动的。其认为,当前对中国安全稳定构成威胁、值得警惕的事项主要有:一是在宏观杠杆相对较高的情况下,重点领域的风险引爆点以及可能的传染链条值得关注和警惕;二是金融腐败及其与风险的一体化特征仍然值得关注和警惕;三是其他经济体经济金融风险外溢和来自外部的金融攻击值得重视和警惕。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内外部风险错综复杂。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亦是护航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共同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环境,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10月8日刊发的题为《深入推进金融业高质量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的文章介绍称,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持续深化金融业高质量开放,对标高标准,形成系统性、制度性开放局面,扎实牢筑金融安全网,为开放之路保驾护航。同时,人民银行将继续建设性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国际金融合作,为全球金融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我国金融开放进程中,平衡好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的关系至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涂永红在文章中指出,要应用前沿金融科技,建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强化双支柱监管能力,健全金融宏观和微观风险预警机制;要加大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针对目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变化,做大做强银行、券商和保险机构,提升上海全球金融中心的资源配置能力和竞争力;通过增加金融市场宽度深度和韧性,抵御外部冲击和风险传染;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在绿色金融、数字货币等领域推动引导标准和规则制定,提高我国话语权等等。
未来,如何进一步保障我国金融安全稳定?杨海平建议:“一是通过行政引导,继续强力、有序推进金融机构重组重整,作为精准拆弹的主要工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紧盯事故多发地带,分步、分散、适时化解风险。二是继续加大金融反腐败力度,减少防止出现危害金融安全稳定的因素。三是做好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基于大数据分析等先进科学技术精准施策,同时充分研究应对外来经济和金融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