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银行住房金融部人士表示,“十四五”规划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870万套,蕴藏着超过3万亿元投资,空间非常广阔。首先,地产和金融的运作息息相关,如何去发展房地产新模式,必然要求金融服务模式要随之变革;其次,百姓和客户是金融服务的对象,以客户为中心,永远是金融机构发展的要求;最后,房地产金融也有不断创新迭代的要求,其发展模式也要随着市场和行业的变革而发生相应的变革。
住房租赁金融发展的同时,部分问题值得关注。某国有房地产企业人士指出:“由于租赁住房行业金融退出渠道匮乏,传导至前端投资,导致前期投资权益型资金不足,住房租赁行业很难形成高效快速的集中投资能力。重资产模式下产权退出缺乏渠道,正在发展的类REITs在税收政策、交易渠道等方面仍有一定限制。租赁经营模式的股权融资退出不畅,因大多数企业盈利能力尚未达到国内上市条件,目前还没有在国内成功上市的中介型长租公寓,造成前期私募股权投资人退出渠道不畅,企业进一步发展受限。”
一位重庆地方金融系统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业支持住房租赁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首先,市场基础设施仍较薄弱。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市场信息管理平台虽然已初步建立,但与商品房销售的网签系统相比,住房租赁信息平台对市场交易方的覆盖不足,登记备案不具备强制性要求,尚不能有效发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租金公允定价等功能。其次,商业可持续性体现不充分。现行政策和市场环境下,住房租赁市场仍属微利市场,需要政策的扶持。
同时,上述重庆地方金融系统相关人士指出,房地产开发与房地产租赁较难分清业务边界与资金流向,金融风险管理难度较大。“一是住房租赁企业缺乏有效增信手段。部分市场经营主体只具有房屋的经营权,无法提供有效抵押物。二是住房租赁开发贷款资金存在被挪用风险。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背景下,既要大力支持房地产租赁企业的发展,又要防止房地产企业违规借道融资,金融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两者难以平衡。”
前述国有房地产企业人士建议,在当前实施“租购并举”、保障全民“住有所居”的大环境下,支持租赁住房行业发展的同时还要坚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避免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投资领域。“以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精确引导相关融资资金投入到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中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建立资金闭环监管体系,完善相关的资金隔离制度系统,对以租赁住房金融产品融资的资金严控资金流向,如对于发行租赁住房REITs融资资金,需发行人承诺并持续监督其继续投向租赁住房建设,避免资金流向销售型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