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能动司法,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转化运用,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数字权益保护规则。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法治环境。妥善处理房地产开发、配租配售等合同纠纷,积极服务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障。
第二,狠抓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做实院庭长“阅核”。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员额和编制跨地域统筹使用。深化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未成年人等审判领域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改革。做实“有信必复”工作,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做好矛盾实质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促推诉源治理,做实指导调解,大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优化深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做实做优“法答网”。
第三,完善监督体系,着力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铁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持续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惩司法腐败,加强法院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严明司法。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