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杜丽娟北京报道
税务成本已经成为企业选择进驻某一区域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在前海方案发布近三年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将前海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至前海合作区全域。
和之前14.92平方公里的适用面积相比,新规将适用面积增至120.56平方公里,扩围面积增加8倍多。对企业来说,这不仅仅是土地面积的扩大,更是把握产业增长动能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机会。
澳洲会计师公会华东和华中区委员会会长诸斌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以业务需求作为投资驱动要素的企业而言,基于现有的业务规划和商业需求,企业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时可以收获税务红利,这将为其在该区域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有利于增强企业家和股东的投资信心。
政策优惠范围扩大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比之前的政策,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域。
2021年,《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前海方案》)发布,其中明确前海总面积将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然而,在税收政策优惠方面,政策要求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施行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在2024年以前,前海15%的企业所得税适用面积仅为14.92平方公里。
一位财税人士介绍,2021年财税部门在发布政策时明确规定了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适用范围,这一政策要求主要依据国务院2010年8月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14.92平方公里。
“尽管2021年《前海方案》将前海合作区的范围扩大到了120.56平方公里,但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并未随之扩展,即前海面积扩围了,但政策适用范围并未增加。”该人士解释。
2024年以来,伴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前海合作区15%企业所得税适用面积的调整,目前前海全域范围的企业均可适用新的政策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海区域内的税收政策差异。市场认为,此次前海明确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展到全域,将充分释放扩区的“规模效应”和“乘数效应”,并有望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诸斌表示,上述政策实施后可以有效带动前海合作区内新入围企业以及区外企业进入合作区开展实质经营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带动地方新增投资及未来发展潜力。
数据显示,目前前海已累计推出制度创新成果835项,其中88项在全国复制推广。2023年,前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64亿元,同比增长15%。与此同时,前海也成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高地,共吸引金融、商贸物流、信息等八大类累计162家知名服务商进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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