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婧上海报道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作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近日迎来重磅指导意见。
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近年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四个关键问题:一是数据供给难题;二是数据管理难题;三是应用创新难题;四是数据安全难题。
“可以预见的是,《意见》的出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针对性部署,这成为探索数据赋能发展新模式的关键一环,这有利于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吴琦表示。
部分领域优先供给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其市场化改革推进越来越受到重视。”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
当前,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的特点。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在市场看来,未来数据领域的发展将大有可为。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坦言:“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公共数据资源要素作用初步显现。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一位地方政府基层工作人员对记者坦言,公共数据是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管理价值的资产。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是让数据资产实现价值的最关键一步。
对此,《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
刘烈宏认为,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强化规范授权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强化了规范授权运营活动。
据悉,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此次《意见》提出要“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也是落实“数据二十条”精神的具体实践。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数据局会同各方正在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谁来登记、登记什么、怎么登记”等重点问题,明确登记主体、范围、要求、内容,规范登记流程,同时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总体看,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这些年来,北京、上海、福建、江苏、浙江、海南、贵州等地,以及人社、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都开展了积极探索。安徽、海南、成都、青岛等地方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者专项政策,全国已经有数十个省(市)上线了运营平台或者运营专区。
数据是未来最重要的生产资源,在未来的技术中,数据是基础的投入。在苏剑看来,未来需要更多地去思考数据的公共属性和资源属性。对数据要素企业如何定义、如何监管等问题都是一个摸索的过程。
按照《意见》要求,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数据流通使用合规高效,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