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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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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第三方配合造假 证监会强化监测预警AI或“挑大梁”

    中经记者 孙汝祥夏欣北京报道

    惩防第三方配合造假,证监会在2026年注定会有大动作。

    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吴清首次公开提出,2026年要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吴清同时指出,要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

    受访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可围绕科技赋能、数据整合、跨部门协同、精准预警全面展开,通过多元举措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尤其是可运用AI算法识别虚假贸易、异常资金循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典型造假手法。

    在一体化打击方面,专家预计,继2025年证监会宣布处罚越博动力案、*ST高鸿案中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之后,2026年将有更多一体化打击案例落地,且力度会显著升级。

    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

    在2026年全国人大经济主题记者会上,吴清指出,2026年要着力巩固和提升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效能。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抓紧落地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切实加强保荐代表人监管,加快建设财务造假线索发现中心和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

    “加快建设第三方配合造假监测预警机制,是证监会深化财务造假全链条治理的关键一步,标志着监管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事中监控’的系统性升级。”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对记者表示,该机制有望直击造假“帮凶”痛点,填补对外部协同造假行为的识别与预警空白,同时提升监管穿透力与效率,增强威慑力与市场信心。

    除了技术应用之外,“协同”、“共享”以及“联合”成为专家口中的高频词。

    刘志耕认为,可整合全国信用信息平台、金融数据库等多源数据,构建风险画像模型。同时运用AI算法识别虚假贸易(如“空转”“走单”)、异常资金循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典型造假手法。此外,应建立证监会与国资、税务、银行、公安等部门的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第三方行为的联合监控。

    “在通过AI赋能、强化技术监测的同时,应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合财政、公安、市监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通与联合研判,提升线索发现效率。”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建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认为,可围绕科技赋能、数据整合、跨部门协同、精准预警,多措并举构建全方位、智能化的监测预警体系。

    在科技赋能方面,可以运用AI、大数据、机器学习搭建动态风险模型,对上市公司与第三方的交易数据、资金流水、财务指标、关联关系进行实时分析,精准识别虚构收入、资金空转、异常往来等造假特征。建设配合造假方名录库,对历史配合造假主体、频繁与上市公司发生异常交易的供应商和客户等高危第三方标注预警,实行“黑名单”动态管理。

    在数据整合层面,可以主动对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实现工商、税务、资金、合同等各类信息的交叉验证,有效破解信息孤岛问题。

    在精准预警方面,可以按风险等级对相关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聚焦“空转”“走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造假高发场景,强化重点领域预警防控。

    在跨部门协同与责任压实上,可以与公安、财政、税务、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合处置机制,对预警线索及时核查、快速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受访专家一致认可AI赋能监管的重要作用。

    独立咨询顾问刘天睿对记者表示,过去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识别,更多依赖个案经验与事后核查,难点在于链条长、主体多、信息分散。但现在的AI核心价值,不在于可以看更多的数据,而是可以重构信息组织方式和推理路径。

    比如通过对上市公司、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多维数据的结构化整合,并引入类似“监管思维链”的推理机制,AI就可以在早期识别出异常关联、行为一致性偏离以及利益传导路径,从而把“点状线索”转化为“链式识别”。

    “更关键的是,在充分训练之后,监管AI可以在‘指控—辩护—裁决’的博弈框架中,持续压缩看似合理的灰色空间,使第三方配合造假的隐蔽性显著下降。”刘天睿认为,可以预见,未来的监管,将不再只是事后查处,而是通过系统化预警机制,对“造假生态圈”进行前置性瓦解。

    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

    在强调“夯实治理强预防”的同时,吴清还指出要“严惩造假强震慑”。“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查处力度,对第三方配合造假强化一体打击,严格落实造假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破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吴清称。

    实际上,早在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要合力惩治第三方配合造假。2026年1月召开的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跨部门工作推进座谈会,再次强调要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

    2025年10月,首个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案例正式落地。证监会对配合越博动力实施财务造假的于懿、贺靖,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证监会认定,二人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越博动力开展虚假业务,与越博动力构成共同违法。

    除越博动力案之外,2025年8月,证监会通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证监会拟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

    “预计2026年将有更多一体化打击案例落地,且力度显著提高。”黄江东表示,在政策定调的同时,2025年越博动力案、*ST高鸿案等同步追责案例也已形成可复制模式。

    与此同时,受访专家一致认为,应从完善制度供给、科技赋能监管、健全追责闭环等方面协同推进,强化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一体化打击。

    在完善制度供给、明确法律责任方面,专家建议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

    “要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行政、刑事、民事责任,统一责任认定标准,解决举证难问题。”郑登津表示。

    刘志耕认为,应通过该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明确证监会对第三方的处罚权;同时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增设配合造假的专门罚则。

    在追责方面,刘志耕建议,将配合造假方纳入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公开披露,以此强化声誉惩戒;通过“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实现24小时内移送公安,追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责任;支持投资者将“共犯”纳入集体诉讼索赔范围,落实连带赔偿责任。

    “完善民事追偿机制,目前已有实践案例,如华虹计通案,将第三方纳入赔偿主体已初步实现。”黄江东强调,“2026年重点是扩大覆盖范围,细化赔偿比例界定,简化投资者举证和维权流程,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全面覆盖各类第三方配合造假场景,真正实现‘应赔尽赔’,全方位构建立体化打击体系,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郑登津亦认为,应加大惩戒力度,对配合造假第三方实行“罚款+市场禁入+刑事移送”立体化处罚,推动特别代表人诉讼扩容,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完善“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举报,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的长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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