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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2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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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扩围 险企“暗战”第三支柱

    自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险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全国。

    本报资料室/图

    本报记者陈晶晶北京报道

    2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将专属商业养老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参与试点的主体由原来的6家头部寿险公司,进一步扩展至全部10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其中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投保近1万人。

    试点何以扩至全国

    对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原因,银保监会在官网发文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据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系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通知》显示,参与试点的6家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336.SH)。国内参与试点的10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通知》强调,各试点公司应当秉持长期经营理念,合理制定业务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持续创新产品,增强养老保障功能。要服务民生大局,积极探索满足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多样化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试点范围扩大后,相关监管要求要适用2021年5月15日出台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57号)(以下简称“57号文”)规定。

    其中,“57号文”要求试点内容包括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试点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等。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目前已有的产品资料发现,与普通商业养老保险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一大亮点就是收益稳健透明,能实现“保底收益”。产品均采取“保底+浮动”的收益模式,并设置了稳健型以及进取型两类投资账户,以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消费者需求。在保证本金安全性的同时,收益率也存在一定上浮的可能性,产品优势明显。

    对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原因,银保监会在官网发文表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已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可以使更多消费者接触到具有较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养老金融消费观念;有利于推动试点保险公司深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促进和规范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近日,《“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亦明确指出,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共同富裕”新抓手

    积极参与试点,将会使公司在未来第三支柱的竞争及客户服务中,争得主动权。最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推动共同富裕的抓手之一。

    人保寿险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21年7月12日,人保寿险启动“人保寿险福寿年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试点销售。作为行业第一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福寿年年”产品采取稳健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3.0%)和进取型投资组合账户(保证利率为年利率0.5%)灵活组合。截至目前,“福寿年年”累计实现保费9134万余元,为约2.3万名消费者提供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服务。

    太保寿险方面对记者表示,“根据试点要求,我司推出了‘太保易生福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并通过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等自营互联网平台开展销售。公司发现,有一部分成熟的保险客户会自行研究政策和产品并通过互联网自主投保,询问在线客服的问题细致深入。这表现出用户对于养老规划的重视态度,也表现出政策出台恰逢其时。总的来说,经过近半年的试点运营,我们对消费者需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能够让我们在产品宣传上更为精准,在用户体验上更为精细,在产品服务上更为精深。”

    需要注意的是,开源证券研报分析称,当前第三支柱保险产品主要由寿险公司提供,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传统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责任准备金6200亿元,远低于银保监会力争于2025年实现的6万亿元。在监管与市场双重引导下,养老保险公司或加速推进养老保险、养老保障管理和企业(职业)年金业务,加速参与建设第三支柱养老体系。

    “第三支柱养老金融空间较大、需求旺盛,养老保险需发掘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从养老理财产品的销售情况来看,居民对于养老金融接受度较高,配置意愿强烈,但前提是能够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的预期,并且能够便捷地进行购买与相应政策优惠操作。养老保险具有其特定的优势,例如可保证收益(账户价值及年金给付)、长期稳健投资能力强、可提供保障的精算定价能力以及可结合实体养老服务的能力,若能将养老保险所具备的优势呈现给居民,协调统筹集团资源,并打造符合居民缴费、收益、支付及服务需求的产品,将为养老保险公司及其所在保险集团提供第三支柱养老政策外的产品驱动力和业务增量。”上述研报进一步显示。

    平安养老方面对记者表示,积极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养老保险公司的职责所在。同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会成为第三支柱重要的潜在产品形式。积极参与试点,将会使公司在未来第三支柱的竞争及客户服务中,争得主动权。最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推动共同富裕的抓手之一。目前,在第一批试点的人寿保险公司来看,非常规就业人群是重要的参保群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高了相关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

    “未来公司将从两部分着手推进:一方面积极申请产品,争取成为首批开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养老保险公司;根据专属的要求,打磨产品,重点面向非常规就业人群等重点客群,科学、灵活打造相关条款。另一方面整体谋划,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纳入到迎接第三支柱政策落地的范畴中,配置资源、积极准备。”平安养老方面进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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