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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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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国际化探路

    本报记者郝亚娟张漫游上海北京报道

    当前各界对于推动全球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我国基于“双碳”目标的金融政策,也是全世界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的大趋势。中金公司指出,绿色金融涉及到资本开放、跨国投融资等金融秩序问题,为我国低碳环保技术和产品出海、重构产业经济秩序提供了重要载体。

    谈到绿色金融国际化的下一步工作重点,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汪惠青建议,金融机构应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趋同,促进绿色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制定国际通用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提高绿色金融市场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建立绿色金融数据共享平台,提高绿色金融融资效率的同时降低潜在金融风险。

    加快国际绿色金融合作

    近日,法国巴黎银行支持中国银行成功发行全球首笔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更新版)》(以下简称《目录》)项下绿色债券。据了解,该笔绿色债券遵循6月3日刚刚发布的《目录》更新版。

    无独有偶,除中国银行外,在《目录》更新后,6月14日,德意志银行(中国)(以下简称“德银中国”)宣布,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1.87亿元三年期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该交易是德意志银行集团第一笔符合《目录》标准的贸易融资项目,所募集资金将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中国所建设的两个风电厂项目的直接租赁业务提供融资支持。

    《目录》是由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亦参与其中,意味着我国绿色金融国际化再进一程。基于《目录》更新版发行的绿色债券具备更高的透明度、可比性,标准化程度更高,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后续管理绿色资产的成本,并且提升此类绿色债券全球流动性。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球通力合作,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便是其中的重要一环。通过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化发展,有利于推动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帮助各国实现环境和经济的统筹发展。”汪惠青谈道。

    近年来,中国不仅大力推动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步入快车道,而且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绿色金融合作。早在2016年,中国就借担任G20轮值主席国的契机提出将绿色金融纳入G20议程,并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致力于扫清各国发展绿色金融面临的体制和市场障碍;2017年底,中国联合法国、荷兰、德国等多国金融监管部门共同成立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2018年,中国牵头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2019年,中国与欧盟共同发起IPSF,并发布《目录》;今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化是推进绿色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产业、绿色贸易、绿色科技、绿色标准合作,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需要;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化是中国经济双向开放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要,也是中国金融双向开放、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谈道。

    中金公司也提到,我国正在积极参与和领导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一是通过国际合作对接国内外的绿色金融标准和其他相关金融基础设施,促进跨国的绿色投融资,提升我国在全球绿色转型中的话语权和领导力,提高我国对外投资的绿色水平;二是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连接的相关机制设计,助力我国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减排;三是在“一带一路”的项目中满足沿线国家对绿色金融的巨大需求。

    在此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交流与合作。截至2021年年底,中国境内已有9家商业银行采纳“赤道原则”,16家银行签署联合国《负责任银行原则》,积极在战略、投资组合和交易层面以及所有业务领域融入绿色发展元素。以中国银行为例,2021年,中国银行成为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支持机构,积极参与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小组,加入IPSF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技术专家组,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探索创新适用范围更广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明确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为导向,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亟须政策引导和协同管理

    《IFF2021年全球金融与发展报告》指出,虽然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可喜进展,但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各国发展不平衡、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不足、绿色金融定义和披露标准的不统一、新冠肺炎疫情对绿色金融的负面影响等。为此,建立支持绿色金融的有效政策框架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更加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金融定义和信息披露标准的统一,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成为解决之策。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杨海平指出,主要是中国资本市场对绿色发展的引导能力还不足;中国绿色投行、绿色保险走出去的步伐相对较慢;中国ESG投资刚刚起步,影响力不足;

    中国金融机构在涉外项目ESG风险管理方面,在环境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协同管理方面能力尚显不足。

    “绿色金融国际化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占比不到十分之一,规模和占比都很小。”中投协咨询委绿创办公室副主任郭海飞补充道。目前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对于绿色金融的重视程度不足,绿色金融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企业享受绿色金融红利较小,导致参与绿色金融动力不足。

    在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谈到,当前绿色金融全球标准尚未建立,绿色金融环境效益披露和跟踪监督标准不一,导致绿色金融国际化进程中存在一定障碍。

    汪惠青建议,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绿色金融相关规则制定上充分考虑各方诉求,推动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杨海平也认为,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对外交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相关标准讨论,继续推进相关标准的趋同,力争对国际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有中国独特的贡献;要通过学习借鉴提升涉外项目ESG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围绕中国对外经济开放和产业合作的主流方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

    需注意的是,绿色金融国际化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足、评价标准不一、“漂绿”和环境信息造假等问题,也给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实践带来挑战。

    绿色指数科技创始人张仕元建议,金融机构在实践中,一方面需要提升对绿色项目的认知,开展全面和深入的尽职调查,有效防范和管理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合理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外脑”和金融科技工具,补强自身在信息收集和分析方面的短板,共同致力于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共享平台等)的建设。

    汪惠青亦指出,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建设绿色金融全球数据共享平台,在环境信息数据收集与应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气候与环境压力测试方法学等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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