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樊红敏北京报道
又一个万亿级投资机会在信托领域悄然爆发。
中信登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长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增幅明显。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规模122.97亿元,环比增长35.16%。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国投泰康信托之前发布的一份行业研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61家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产开展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1.60万亿元,占比达到8.04%,较2020年7.48%提升0.56个百分点,规模较2020年末增加了近110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继信托行业进入强监管通道以来,最有力也最有价值的反弹业务条线之一。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业界同时对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专业能力、经验不足以及“明股实债”等问题仍有质疑。
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上升
近两年,信托业股权投资业务增长趋势明显。
据了解,信托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展业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即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单一未上市企业标的;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即信托计划认购私募股权基金的有限合伙(LP)份额,实现间接投资一个或多个未上市企业的功能;其他模式,包括投贷联动、结构化股权、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管理人、股权代持等。其中,“信托计划直接投资”和“信托计划+有限合伙”模式是信托公司参与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最主要的两种模式,占比分别为48.4%和40.6%。
根据普益标准发布的数据,2020年1月~9月市场上共累计发行695只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发行数量整体呈现上涨趋势。2020年9月份新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中,股权投资类信托占比达到最高值7.52%,同时产品成立数量也创新高。
国投泰康信托相关研报中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17~2021年自营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资产规模持续稳步增加,占比稳中略降。截至2021年末,61家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开展长期股权投资的规模余额为1025.89亿元,占比12.22%。
此外,信托公司在私募股权(PE)投资市场也逐渐活跃。执中Zerone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信托机构有31家机构进行了96笔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备案出资金额超过330亿。
公开信息显示,银保监会2020年5月印发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五十。2020年下半年,监管启动融资类信托压降任务,据统计,2020年以来,每年压降规模达万亿元。
“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契合监管导向,更多信托公司在积极抓住转型窗口期,努力将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打造为新的盈利增长点之一。”国投泰康信托在上述研报中提到。
新基建成风口
按照业内观点,推动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基金、投贷联动等多种形式股权投资业务,是信托转型升级的方向之一,同时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建设及科技创新。
从信托股权投资业务资金投向来看,除房地产与基础产业之外,还投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领域,涉及生物医药、消费康养、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多个领域。
不过,房地产、大基建仍是股权投资信托的重点领域。
“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资产开展长期股权投资领域虽然已实现一定程度的多元化,如已在生物医药/医疗健康、半导体及电子设备、机械制造、IT、化工原料加工等产业领域多有布局,但多数股权投资仍围绕房地产、基础设施等信托机构传统业务领域开展。”国投泰康信托前述研报提到。
从资金投资领域来看,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的主要投资领域为房地产领域,其次为工商企业领域和金融机构领域,基础产业领域占比相对较少。以2020年9月份数据为例,股权投资类信托发行量大幅增长,其中,金融机构领域产品相较今年前八个月增长较多,占比达到8%,投资房地产领域的信托产品占比超八成,依旧是股权投资类信托产品投资的主要方向。
据统计,2021年1月~3月,资金运用方式为“股权投资”的集合信托产品,累计成立了425款,资金规模总计422.26亿元,其中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为400.68亿元,占比高达95%。今年上半年,房地产类信托产品以权益投资、股权投资、信托贷款、组合运用4种形式为主,其中,股权投资的规模占房地产类信托产品总规模的比例为29.47%。
从政信类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来看,新基建是信托股权投资布局的重点领域。《中国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专题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我国倡导新基建建设,信托公司也对此展开了业务探索和实践。具体来看,信托公司在新基建领域,以基础产业信托和工商企业信托的思路切入,发挥业务灵活优势,积极布局,并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基建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如数据中心)、股权投资、股债联动等创新业务模式来推进。”
记者注意到,在房地产行业风险频发的情况下,信托公司与央企、地方国企合作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设立产业基金的现象明显增多。
这一趋势也得到业内的佐证。中诚信托近期发表的研报中关于基础产业信托发展趋势的分析中提到,“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基础产业领域的模式除传统贷款、权益投资外,积极拓展了债券投资、产业基金股权等多种方式。”“从主体来看,城投融资转为国央企投融资。近年来基建融资主体中,国企央企主体有所增加。在地铁、大型水利、农村电网改造、宽带乡村、棚改等公用设施或公益性的领域,国央企作为直接项目承接方和建设单位,积极运用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融资。在国央企转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背景下,未来将有更多的国央企承担起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融资的主体责任。信托公司可以加强与国央企合作,进一步探索参与产业基金投资、PPP项目融资、可续期债权等方式,为国央企承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
多重难题待解
不过,国投泰康信托上述研报中也提到,实践中,信托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存在部分发展障碍:一是受限于“三类股东”影响,不同于市场主流的IPO退出方式,股权信托投资多数项目主要以回购、LP份额转让等方式退出,客观上限制了股权投资信托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二是虽然有不少家信托公司年报中显示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股权投资信托业务,但真正建立起专业团队、有相应业务管理制度、有专业决策审批流程的信托公司仍不多;三是信托公司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多数仍以参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展业,主动性由普通合伙人(GP)掌握,信托公司多数以有限合伙人(LP)角色参与,限制了信托公司打造更为专业的股权投资能力。
“从总体来看,除个别头部信托公司外,多数信托公司尚未能形成与其股权投资规模匹配的专业水平和盈利能力,后续信托行业实现将股权投资业务作为新的新盈利增长点的目标仍任重道远。”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信托股权投资,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周期长,收益具有不确定性,难以满足大多投资者中短期投资收益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信托股权投资业务还同时面临“明股实债”,增加地方隐性债务等合规性问题。
某专注房地产、城市更新等业务的专业投资机构近期曾撰文指出,在资金投放形式方面,考虑到负债率以及化债要求,避免触犯《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的工作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15号)关于隐性债务等问题的相关规定,不少城投公司要求资金方认购基金的LP份额或买债以解决项目资本金问题,或者要求通过股权投资形式参与到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