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裴昱北京报道
既不是一党专政,也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而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一系列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为世界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8月16日,中宣部举行第19场“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活动,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邹加怡等介绍了十年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与成就”的情况。陈旭表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集智聚力,已经成为独具魅力的好制度。
十年之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顶层设计更加明晰、框架体系更加健全、政治共识更加巩固、效能发挥更加充分的同时,“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民主监督制度安排”等方面也有积极探索,成效斐然,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健全制度
“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以党内法规和文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制度框架体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运转良好,已经成为系统完备的好制度。”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统一战线政策100周年。7月29~30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用“十二个必须”概括了统一战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要点,其中包括“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陈旭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着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等问题,党中央研究制定专门的党内法规和多部重要文件,并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就组织发展、领导班子建设、内部监督等出台了一系列文件。
“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宪法为基础、以党内法规和文件为主体、以相关配套政策为辅助的制度框架体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运转良好,已经成为系统完备的好制度。”陈旭说。
2022年6月,《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下发,共八章三十一条。在明确《条例》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政治协商的定义和地位作用、基本方式,政治协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的同时,对组织领导和职责,政治协商的内容和对象,政治协商的活动筹备、活动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是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意义重大。陈旭表示,这有利于党外人士咨政建言、凝聚共识、发挥才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邹加怡表示,人民政协围绕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的重要举措,围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问题,围绕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等,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安排,形成年度协商计划草案,报党委常委会会议确定之后,按照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
党外干部任职
目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的有19人。
长期以来,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一直为各方关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统一战线条例》”)对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统一战线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第四十五条规定,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中一般应当配备党外干部,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
对于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是否“有职有权”的问题,陈旭表示,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来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党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支持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中的党外干部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
目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委办、直属局担任领导职务的有19人。如现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黄润秋担任生态环境部部长;现任民进中央副主席陶凯元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甘霖担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反垄断局局长;无党派人士高鸿钧担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等。
截至2021年6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的党外干部共有29人,担任地市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有380人;担任省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副检察长的有45人,担任地市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和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有345人。
民主监督制度
邹佳怡表示,全国政协按照计划开展专项民主监督,10个专委会围绕“十四五”规划在各个领域的工作重点,每年选择一个角度持续跟踪监督。
“在多党合作制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设计,那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央统战部民主党派工作局局长桑福华表示。在发布会上,邹加怡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发挥协商式监督特色优势,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民主监督。
《统一战线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
2016年,受中共中央委托,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对口中西部地区八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省区,围绕着贫困人口精准识别、贫困户精准摘帽、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等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开展了为期五年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这项工作也是各民主党派第一次就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进行专项监督。
桑福华透露,五年间,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向对口的八个省区的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批评性意见和建议2400多件,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专项监督报告80余件。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完成之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点就转移到了长江,八个民主党派围绕水体修复和保护、船舶港口污染防控等八个方面进行专项监督,组织各种形式的实地监督调研45次,向对口省区党委、政府共反馈意见和建议250多件,而且通过“直通车”等形式,向中共中央报送专报6份。
邹佳怡表示,全国政协按照计划开展专项民主监督,10个专委会围绕“十四五”规划在各个领域的工作重点,每年选择一个角度持续跟踪监督。人民政协的履职贯穿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
“随着新一轮专项民主监督的开展,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在新时代展示新优势、展现新作为。”桑福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