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婧上海报道
增量险资入市空间进一步扩大。
2023年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监管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根据保险业发展实际,优化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平安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维逸认为,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优化,一方面增加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降低最低资本,另一方面减少相关投资(尤其是权益投资)对保险资本的占用及其带来的偿付能力压力,有助于缓解险企资本压力、鼓励险资入市、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此外,政策鼓励长期资金入市,有望给以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为代表的优质股票带来增量资金、助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位券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坦言,在低利率环境下,提升权益投资比重是保险公司实现长期稳健收益率的重要途径,但不排除权益市场波动加剧,或影响险企加大权益资产配置的意愿。
为资本市场引入长期资金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管理的核心之一,偿付能力监管是我国保险行业长期良性发展的重要监管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对偿付能力最低资本要求部分的风险因子进行了优化,降低了包括沪深300与科创板股票、REITs、部分股权的风险系数。
在招商证券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郑积沙看来,保险风险因子是保险公司投资和经营业务的资本占用,风险因子越高,要求的最低资本越多,对资本占用和消耗就越多。因此下调风险因子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资本使用效率得以提高,提升了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上限。
根据原银保监会2020年7月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比例应当与偿付能力水平相挂钩。国泰君安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刘欣琦认为,以上市保险公司为例,当前大部分上市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50%,对应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上限为总资产的25%~30%。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保险业最近运用情况,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中,股票、基金和长期股权投资占比合计达22.8%,如再考虑部分非标资产穿透至底层也是权益资产,那么当前部分公司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已经达到监管允许的上限。本次适度降低权益风险因子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从而提升权益配置的上限。
在海通证券非银金融首席分析师孙婷看来,清晰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引导险企释放的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国寿、平安、太保、新华权益投资比例(含长股投)分别为21.9%、19.1%、16.5%、19.2%,各公司按照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的对应权益投资比例上限均为30%。《通知》预计将使得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有所提升,对应权益投资比例上限也可能相应上调。此外,通过下调部分股票和REITs风险因子,预计将有效释放险企资金,同时考核周期延长,有助于推动险企长期资金保持积极稳健的权益投资,与两融政策形成合力,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东吴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胡翔认为,《通知》鼓励保险公司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资本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与活跃资本市场相关政策一脉相承。近日监管部门向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资金长期入市情况调研的通知》,8月末,证监会召开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和部分大型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会议主题亦与长期资金入市相关。
上调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将保险公司剩余期限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从目前不超过35%提高至不超过40%,鼓励保险公司发展长期保障型产品。
王维逸认为,“偿二代二期”2022年起正式实施,对资本认定更严格,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下降;其中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对保单未来盈余进行资本工具分级”,10年期以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35%,超限金额确认为资本性负债。“偿二代一期”保单未来盈余全额纳入核心资本,因此人身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更深。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2023年二季度末行业平均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 足率分别为188.0%、122.7%,2021年末分别为232.1%、19.7%;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平均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4.6%/178.7%、193.7%/106.5%,2021年末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3.7%、222.5%。2023年上半年,居民保本储蓄需求旺盛,除增额终身寿险外,储蓄型产品大多以3年期交产品为主力,国寿、新华10年期及以上期交新单分别同比增加29%、8%,在总新单中占比分别为23%、5%。比例上限提升至40%后,人身险公司核心资本和实际资本有望增加、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将得到缓解,同时也将引导行业更注重长期业务发展、回归保障本源。
孙婷认为,目前保险业偿付能力整体充足,但部分险企面临一定压力。186家保险公司中,有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属于未达标状况。通过上调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等政策,可以有效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水平,缓解资本压力。
在中信建投证券非银行金融及金融科技首席分析师赵然看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持续提升,居民的养老投资需求日益旺盛,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是长期保险产品之一,《通知》提高了长期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的比例上限,使得长期保单占比较高的险企在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时更有优势,有望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养老等长期业务的开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