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索寒雪北京报道
9月12日,国新办举行了“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部部长唐登杰表示,民政部将“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慈善法修订以及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促进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协调配套”。
第三次分配有别于初次分配的劳动报酬所得和二次分配的税收调节,三次分配是指公益救助和慈善事业。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方式,是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补充,应共同发挥好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
抓好慈善法修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强调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这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唐登杰说,“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社会对公益慈善事业关注度越来越高,参与度也越来越高。”
据统计,目前我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3万家;慈善捐赠规模稳步增长;慈善制度不断健全,公益慈善文化更加深入人心;公益慈善力量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以及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9月5日,是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民政部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慈善项目、慈善楷模、爱心企业、爱心个人和爱心团队。
民政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唐登杰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响应党的号召,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以最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众为重点,推进公益慈善资源及时准确地惠及各类困难群众,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慈善法修订以及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促进第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制度协调配套。”
民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出,积极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并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修改工作,出台关于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引导支持企业参与
2022年,民政部在答复施一公等7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教育捐赠引导力度发挥“三次分配”最大效益的提案》时表示,对降低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支持更多慈善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民政部将联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落实慈善法规定的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用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以促进包括教育在内的慈善活动的发展。
唐登杰表示,“将积极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守望相助、扶危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好重要节日、慈善表彰等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鼓励各地丰富参与形式,拓宽参与渠道,加强数字技术在慈善领域的应用,加快形成人人慈善、随手公益的生动局面。”
针对加强慈善事业监管,着力推进阳光慈善,他表示,加强慈善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实施“阳光慈善”工程,鼓励社会公众和各类媒体对慈善进行监督,促进各类慈善组织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开信息,加强慈善活动全过程监管,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