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立规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公开发表文章表示,关注新能源车险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强化业务成本管控。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近期,针对部分领域反映投保难续保难等苗头性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已向各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交强险不得拒保,商业险愿保尽保。各财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做好新能源车的交强险承保服务,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不得在签订交强险合同时要求投保人签订商业保险合同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大型财险公司要发挥行业头雁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保新能源车商业保险,确保实现愿保尽保,满足消费者的保障需求。
《通知》指出,要全面排查整改,取消不合理承保限制。各财险公司要对系统内新能源车险承保政策和考核指标开展全面排查,不得在系统管控、核保政策等方面对特定新能源车型采取“一刀切”等不合理的限制承保措施,调整对新能源车险设置的不合理考核目标。
《通知》还要求加强问题研判,提出政策建议。各监管局财险处、各财险公司应加强对新能源车险经营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拓宽视野思路,从提升行业能力、完善定价机制、加强部委协同等方面提出下一步推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月初,财产保险监管司公开发表文章表示,关注新能源车险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强化业务成本管控。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领域、新需求研究,助力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丰富车险产品供给,开展车险费率回溯,优化市场化费率形成机制,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财产保险监管司近期召开了车险工作座谈会,内容涉及了新能源车险的问题。会议上,监管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行业要提高站位,突出政治性、人民性。其明确,大幅度提高新能源车险保费不现实,行业改革力度要符合社会接受度。
对于新能源车险亏损问题,监管有关负责人提出,保险公司充分利用自主定价系数精准定价,保险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对高赔付车型的零整比发布,精算协会可以对赔付率高的车型定价开展重点回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