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柯瑾北京报道
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合并重组加速推进。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恒丰银行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设立支行。继去年华夏银行(600015.SH)收购旗下村镇银行改为支行后,这是今年第一例股份行收购村镇银行的案例。
除此之外,今年城商行收购村镇银行、城商行合并等案例也陆续披露。如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等。
受访业内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道:“下一阶段,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趋势有望加快,重点在于城商行、农商行合并重组村镇银行,以及农商行、农信社的合并重组。如何提高银行合并重组的效率,以及合并重组后如何达到更好的运营效果值得关注。”
整合区域内金融资源
随着合并重组的完成,新的银行主体综合实力将有所提升,能够更为有效地整合区域内金融资源,从而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两江监管分局同意恒丰银行收购重庆江北恒丰村镇银行,承接其全部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并设立恒丰银行重庆大石坝支行。
今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亦同意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设立中山分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目前,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主要有四种方式。“第一种是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该方式将村镇银行业务纳入主发起行直接管理,有助于增强村镇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更有效率地推进金融改革化险工作。第二种是多家村镇银行合并重组为一家。该方式需要多家村镇银行经营区域相邻相近,以便于进行合并重组和经营管理。第三种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实施市场化退出。该方式需要对存款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妥善安排,减少因为退出给市场带来的波动。第四种是主发起行通过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和治理。该方式保持村镇银行独立经营的地位不变,对客户服务的影响最小。”
不过,村镇银行改为股份行支行或城商行分行亦面临一些难点和挑战。综合来看,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杨海平认为:“员工安置、村镇银行股东退出、存量不良资产的处置,以及股份行、城商行与村镇银行定位差异造成的业务衔接问题等都需要厘清并妥善处理。”
除村镇银行的改革外,城商行之间的合并重组也备受关注。
4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的《关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同意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库尔勒银行,并承接库尔勒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机构和员工。按照《批复》,新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库尔勒银行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自该《批复》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以城商行为例,合并重组之路开启于2004年,原银监会下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鼓励同一行政区域经济区划内尚不具备跨区域发展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原则实现资本重组和联合,并支持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兼并周边地区城市信用社。
近年来,多个地区政府牵头推进城商行合并重组并取得一定成效,如四川银行、山西银行和辽沈银行陆续成立。中原银行吸收合并原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和焦作中旅银行,进一步推动了城商行的合并重组进程。
从我国银行机构整体情况看,联合资信报告分析认为,随着合并重组的完成,新的银行主体综合实力将有所提升,能够更为有效地整合区域内金融资源,从而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
寻求最优解
“合并重组没有统一标准,因此要强调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同的模式,但一定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标本兼治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大局稳定。
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是应对行业转型和市场竞争的重要选择,更有利于提升区域金融服务能力。
在董希淼看来:“高质量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有助于填补我国大型金融机构难以顾及的市场,从而优化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同时,也要采取措施防范大型金融机构非市场化过度下沉给中小金融机构带来的挤出效应,推动中小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多层次、广覆盖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部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和农村市场的能力。这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内容。”
随着推进案例的增多,我国银行机构合并重组也迎来了新的阶段。
下一阶段,杨海平表示:“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重点在于城商行、农商行合并重组村镇银行,以及农商行、农信社的合并重组。城商行之间的合并重组亦会出现部分案例。”
“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速度将加快,村镇银行数量将逐步减少。”董希淼表示,“下一步,可以针对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出台指导性意见,引导村镇银行回归本源、聚焦主业、化解风险,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但需要强调的是,兼并重组并不是‘一招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中小银行,应重视中小银行的差异化作用。金融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在政策上,给予中小银行包括差别化的监管规则、税收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同时,对投资、管理村镇银行意愿较强、措施到位、风险化解成效显著的城商行、农商行,应给予一定的激励。”
如何提高银行机构合并重组的效率十分关键。杨海平建议:“一是省政府层面完善区域内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顶层设计,设计好合并重组后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用好用足专项债资金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等政策,并合理匹配资源。二是在合并重组之前,完成不良资产清仓见底、腐败问题清仓见底,确保追责问责精准到位。三是合并重组的同时,配套做好组织架构调整和机制改革,推进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薪酬绩效改革,通过机制改革大力提升战略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水平,探索符合本行实际的数字赋能之路。”
同样,董希淼也认为,中小金融机构合并重组,要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等原则和要求。“一是应进一步做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顶层设计。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建议在国务院层面出台指导意见,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安排,进一步明确这一轮改革化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确保改革化险工作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同时,对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也应有指导性意见,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应加快市场化退出。二是认真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原则来设计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在改革中,各省份要根据不同情况,兼顾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双重目标,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在改革中,不同地方改革的重点和次序应有所不同。比如,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应将化解风险放在首位,适当组建市级农商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而东部地区应发挥好‘大平台,小法人’特点,提升法人机构竞争力。”
此外,董希淼还指出,合并重组的方式也须审慎选择。“合并重组没有统一标准,因此要强调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同的模式,但一定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