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封莉北京报道
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典型案例。《意见》强调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
《意见》明确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物美张文中案作为配套案例发布。最高法指出,对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涉产权案件,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严禁把经济纠纷当作经济犯罪,把一般违法违规当作刑事犯罪来处理。
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表示,《意见》全文共30条,因此也可称作“司法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30条”。
防止将经济纠纷作犯罪处理
“《意见》的出台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制度支撑。”杨万明表示,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支持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最高法制定了《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机制,更好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其中,在加强市场主体统一平等保护方面,《意见》提出助力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依法审理涉市场准入行政案件,支持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特别是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
《意见》还强调加强产权平等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重审等机制,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纠正机制。
此次配套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物美张文中案。最高法指出,张文中案启动再审并改判无罪,充分体现了依法平等保护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坚决消除影响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政策、法律和体制性障碍以及传统观念的束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强决心。
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意见》提出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严惩金融领域犯罪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作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五大主要目标之一。最高法研究室主任段农根指出,《意见》围绕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主要做了四方面制度安排,第一项就是依法支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意见》助力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包括支持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以及支持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
在土地市场方面,《意见》要求
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案件,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纠纷,支持加快建设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意见》支持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证券、期货交易及票据纠纷等案件,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
同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资产证券化、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型纠纷审理规则,加强数字货币、移动支付等法律问题研究,服务保障金融业创新发展。
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最高法制定了多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性文件,统一法律适用,努力营造让投资者放心投资的法治环境,降低资本市场融资的制度成本,推动统一的资本市场发展。
例如,最高法及时修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擅自发行和销售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犯罪构成,依法打击各种“庞氏骗局”和投资陷阱;引导和鼓励投资者通过代表人诉讼制度进行“搭便车”维权;等等。
周伦军提到,在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最高法高标准高起点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成渝金融法院即将挂牌”。
周伦军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总结审判经验,积极开展资产支持证券、加密货币、跨境金融产品交易等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为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依法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近年来,数据已成为新型生产要素。《意见》支持建设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依法保护数据权利人对数据控制、处理、收益等合法权益,以及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以合法收集和自身生成数据为基础开发的数据产品的财产性权益,妥善审理因数据交易、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产生的各类案件,为培育数据驱动、跨界融合、共创共享、公平竞争的数据要素市场提供司法保障。
同时,《意见》提出,加强数据产权属性、形态、权属、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等法律问题研究,加快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记者了解到,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通过数据、算法等方式实施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形式也更加隐蔽多样。对此,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李剑向记者表示,人民法院注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提高审判质效,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维护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制止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攀附仿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
同时,《意见》提出,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及时制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防止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适时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此外,《意见》明确要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研究制定审理涉税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依法惩处逃税、抗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文娱领域高净值人群逃税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准确把握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入刑标准,依法认定相关合同效力,维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
李剑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依法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正确实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断细化和完善裁判规则;健全与市场、金融、互联网等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