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谭志娟北京报道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再获政策支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就此,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日前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近期,针对解决民营企业痛点、难点的政策举措连续出台,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重点关切,体现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传递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明确信号。”
叶银丹还进一步指出,“本次《通知》内容覆盖民营企业三个主要融资渠道,即银行贷款、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体现了全面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取向,释放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的积极信号,不仅有助于解决民企融资实际难题,还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民营企业信心。”
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的民营企业。
《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此次提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这方面有非常大的创新。此前一些金融政策和工具在这两年也都有所提及,但市场反馈是不解渴或流于形式。此次这个规定具有非常好的导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唯有确定此类精准的定量化指标,尤其是明确要加大权重,才能促进相关工作有目标、有步骤、有思路,确保金融支持到位。
数据显示,当前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亮点突出:截至三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4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速比上年末高0.3个百分点,高出整体贷款增速13.2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认为,这表明近期金融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持续处于高位。
王青预计,本次《通知》发布,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将继续保持在20%以上,显著高于整体贷款增速的水平。
《通知》还提出,“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的民营企业。积极培育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
王青认为,《通知》提出,要“增加对初创期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投入”,这意味着伴随“首贷”扩面,小微企业信贷可及性也将进一步提升,信贷成本则也将延续稳中有降势头。
王青还表示:“接下来的重点是强化落实。特别是要加大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协调配合,将财政激励效应向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传导,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会贷问题。同时,监管层还要加大与小微企业的沟通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圆桌会议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小微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痛点,及时跟进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最后,对各地政策执行效果,不仅要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等具体数字指标,还要将当地小微企业主观感受反馈纳入评估过程。”
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
在融资方面,《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叶银丹告诉记者,“未来政策将着力打造更为多元的融资环境,在加大对民企信贷、债券融资支持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加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接续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的融资体系,使得各种发展阶段和不同规模的优质民营企业都能获得与其风险特征相适应的融资支持。”
在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指出,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王青认为,当前局面下,在如何畅通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方面,本次《通知》给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安排,包括“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等措施。特别是最后一条,能够真正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还能在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缓解金融机构“资产荒”的现象,推动金融资源按照市场化方式实现有效配置。
在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方面,《通知》称,“研究推进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建设高收益债券专属平台,设计符合高收益特征的交易机制与系统,加强专业投资者培育,提高市场流动性。”
不过,王青同时指出,“市场培育需要一段时间,当前还可以尝试通过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方式,直接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债融资。这不仅是对现有民企债券融资增信工具的补充,还能在短期内有效扩大民企债券融资规模。”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银行内部考核中也将加快落实尽职免责机制,解决“不敢贷”的问题。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叶银丹认为,未来,随着《通知》中提到的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逐步落地,将有助于从多个方面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民企融资的积极性,助力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叶银丹看来,“首先,在信贷融资方面,预计银行一方面将在政策引导鼓励下,加快完善内部信贷风险评估机制,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和行业特征,设定有效风险评估、监控指标,减少对抵押品的依赖,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另一方面银行内部考核中也将加快落实尽职免责机制,解决‘不敢贷’的问题。此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融资的支持力度,包括增加担保额度,优化担保流程,以提高担保效率等。其次,在债券融资方面,下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预计除了加大品种创新力度,政策还可能考虑逐步在发行端培育高收益债市场,在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下,切实降低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债券融资门槛。最后,在股权融资方面,预计监管层还会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投向成长型民营企业。”
叶银丹还指出,“在各类政策大力支持下,预计未来有望逐步缓解民企融资难题,逐步达到一视同仁,推动民企经营恢复、发展壮大、持续升级,不断增强民企市场竞争力,培育出更多小而美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
央行也称,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